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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经雪?
感觉是付红雪第二了?呵呵

残疾高手多了
怎么着也只断一手[如杨过,如独臂刀]
   或断一腿[铁拐李],断一指[如洪七公]
   见过最惨的是瞎了双目[如盲侠,如江南七怪的老大“柯蝙蝠”,如梅超风等]
   作者笔下的却是没了双手,还是自断,可悲可叹
另外要说明的是,本版只接受自己原创的作品! 你这篇 酒尽 查到原创是:肆笔
并且还在连载中
如果你不是原创的,要删除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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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卷尘,入梦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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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带刀少年
魏北雄能让天下江湖人尽数折腰,是不无道理的。
大恒心,大毅力又岂能形容他半点。
只不过功力虽至绝顶,但他仍不是天下第一。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能让他折腰。
那个几乎矮他半截的女人,偏偏就能让他弯腰绾青丝,甚至像是她养的小狗一般。
不过那小巧玲珑的女人却从不将他当狗使唤。
功成名就之后,女人对他说。
“我们归隐吧!”
魏北雄没有回她的话,甚至也没点头。却和她跋涉千里来到塞外,修建一个普通的院子。
魁梧男人虽然贵为天下第一,但也不过住在一间小院,四道篱笆墙内,养着鸡鸭鹅。
在塞外的第三年终于有了他们第一个孩子,叫魏君思,小名君君,是个女孩儿。
取这名字并不是希望她以后受相思之苦。
古有君子思美人,父母只希望这孩子将来有人关爱,有人对他好。
君君快乐成长,五岁那年,多了一个弟弟。
弟弟叫魏经雪,父亲说大丈夫顶天立地,风霜雪雨也吹不到。
魏经雪,长大后也必定是一个男子汉。
他爱练刀,天赋绝伦。
父亲不让他学,他就偷偷练。
他先是从父亲的卧室里偷了几本筑基入门书,他并不急,所以知道基础很重要。
他天赋虽高却也坚持。
最后连他父亲也被打动,并教他基础刀法。
日复日,年复年,直至可斩落叶,拔刀无声。已有五年。
父亲也再也没有教他任何刀法。
江湖上有名的刀法无数,但那都是别人走出的路子。
魏经雪此生也注定不凡,所以他也不屑练他人刀法。
塞外常有飞鹰大雁盘旋。
魏经雪便是从它们身上雪来的刀法。刀法自然,已不拘泥于招式。
如那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但他还是不能在他父亲手里走过十招,父亲也不会和他切磋,也不指教。
学武者免不了争强斗狠,也免不了麻烦。
江湖上有不少自命清高的人,却也因天下第一的虚名送了命。
魏经雪问他父亲:“为什么要争做天下第一。”
魏北雄看着自己年幼的儿子。
“你爹爹当时笨,只知道练武,练着练着就成了天下第一。”
“杀人是什么感觉?”
魏北雄应该破口大骂,但又不忍。
“第一次杀人,我三天吃不下饭。”
“嗯!”魏经雪点头。
“但夺人性命始终不是好事,练武只是为了强身健体。”
“明白!”魏经雪说道。
“你天赋高,也不心高气傲。但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让你练刀?”
魏经雪摸了摸手中的刀。
“为什么?”
“因为你练刀说不定就天下第一了。”
魏经雪不语,只是笑了笑。
“天下第一麻烦的很。”
魏北雄意思是不想他练刀。
魏经雪一直都是听话的孩子,可唯独在练刀上他俩达不成一致。
这孩子不屈不饶像他父亲。
魏经雪对父亲说:“那我就做天下第二,天下第三。”
魏北雄摇摇头,再也不阻止他练刀。
十五岁那一年,魏经雪常常看到父亲长吁短叹。
他父亲六十岁了,武功天下第一也抵不过岁月侵蚀。
可他不去问,也不会问,因为他知道父亲不会讲。
这一年他也不练刀了,陪着君君姐练琴。
君君练琴的时候,魏经雪兴趣来了会去舞剑,但是不碰刀。
他剑舞得很烂,经常被姐姐笑话。
但是他还是会舞,他不怕,有错误是好的,才会进步。
临近八月的时候,魏北雄说自己要出一趟远门,交代完所有事情便走了。
魏北雄头也不回,因为他知道自己再也回不来。
回了头就不想走了。
魏经雪看着父亲有些佝偻了的身体,鼻子一酸,叫了他一声。
魏北雄浑身一抖,微微挺直身体。
昂首挺胸,脚步不停。
头扬得高了些,已经看不见路。
魁梧汉子始终不敢稍稍低头。他怕那眼泪让自己心软。
于是直到走到他们看不见的地方。
魏北雄才敢仰天长啸,眼泪顺着两颊落下。
他老了,回不来了。
与谢青云决战沧澜江是他想了两个月的事情。
天下第一他自然愿意想让,但天下人只会将他的血也饮尽。
他不能让给那些庸人。
在与谢青云决战的时候,他明明可以将他杀死,但他知道他若活着回去,他与家人也只是必死无疑。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撞上了谢青云的长剑。
送他一个天下第一又何妨?
……
魏北雄的死讯传到边塞已经是十月,君君和母亲哭得很伤心。魏经雪却连眼泪也未落一颗。
魏经雪拿起一年也不曾拿起的刀,胡乱的在空中比划。
“我要去报仇!”
他说这句话,却没人阻止他,君君说要和他一起去,母亲看着他俩,默默不语。
“姐姐?”魏经雪看着她。
君君摇摇头,并不多说话。
魏经雪看着母亲。
母亲也只是摇摇头,说道:“去吧。”
魏经雪负刀入关,挑战各路高手。
身边总跟着个默默不语的女孩,两人形同身影,不离不弃。
魏经雪的名气也慢慢增长,一路上也遇到很多来找麻烦的人。
也杀了许多人。
那年他只有十五岁,君君二十岁。
但他们俩却很孤独,入关以后他们便注定不会有朋友。
谢青云走到哪儿,他们就追到哪儿。
但命运时常与他两人玩笑,他们总是会慢上一步。谢青云却总是不紧不慢。
于是他俩也不急,急也急不来。
中原大好风光,他俩准备去看看。
清风卷尘,入梦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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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你我都是江湖人
魏北雄的死讯慢慢传开,起初没人知道是谁将他打败并扔到河里的。
打捞起来的魏北雄已经被泡的发白,皮肤更是被河里的鱼咬的稀烂。
但是被他低眉折腰的江湖人还是一眼认了出来。魏北雄的遗孀前来认尸,带着尸体回了塞外。
没人看得见魏北雄妻儿眼中的悲切,也无人看见魏北雄儿子眼中仇恨。
直到有人说杀人者是当今最负盛名的剑客谢青云时。
魏北雄的儿子魏经雪身负长刀,入中原,誓要复仇。
入关之后的魏经雪先是挑战武林各高手,身边总跟着一个年长些的女子。
“姐姐!你说我们能复仇?”魏经雪脸上稚气未脱,看着年长女子。
年长女子摇摇头,苦笑道:“不知!可是弟弟……”
“怎么了?”魏经雪问。
“没什么……爹爹总说不让我俩习武。”
“你觉得对不起爹爹?”魏经雪冷笑。
“不,我觉得对不起你。”年长女子道。
“没有!”魏经雪道,“人死了,总要去报仇的,否则枉为人子。”
“唉……”
叹息声在无尽荒原回荡……
还有着无数人也去寻谢青云,要夺那天下第一的宝座。
离兵器谱重排还有十月。
素自救下谢青云后,萧素素便往北赶了数百里,到了陌生地界。在确定没有人会来找麻烦后,安顿下来。
谢青云受伤过重,一连睡了月余终于转醒。
他醒来第一件事便是摸剑,又突然想起自己似是被救了。
房间里还有女子的脂粉香气。
萧素素离他极近,见他醒来,喜道:“你终于醒了?!”
“你是谁,这是哪里?”这是第一句话。
“你只需要知道你目前很安全就行。”萧素素神色复杂,“至于我是谁,你可以叫我素素。”
“素素?好名字!”这是第二句话。
“你好生休息,再有两月才能走动。”萧素素说。
“嗯。”第三句话,又倒头闭目。
魏北雄掌力雄浑,当世无人可出其左右。
肋骨断了十八根,伤及腑脏。
他何以能活?
但是想不通的事他始终不会去多想。
他只知道自他杀死魏北雄后便多事了。
他也记得,他长剑并未伤及魏北雄,他是自己撞上来的,并且一掌击他胸口,但是是收了力的。
还有他临死时的那一笑。
他此刻已经懂了。
安详入睡后,萧素素又拿出药给他敷在伤处。
掌印已经褪去大半,但依旧清晰可见。
随后走出屋外,负手看天许久。
“鱼肠飞霜,九尺红装。”是天下人对她特征的总结。
不过,如今的她不是公孙红衣,只是白衣女侠萧素素。
两个面具,谁是谁?
谢青云终究没有走过那一尺门槛,眼中却还是那九尺红装。
……
两月后,谢青云终于能活动。
走下病榻后的他依旧是第一时间去取剑匣,取出那震惊世人的铁剑。
又走出门外看萧素素。
但不敢正眼去看,偶尔瞟了一眼,便移开目光。
只因她问了一个问题。
“鱼肠飞霜,九尺红装”是谁?
谢青云当时愣神半晌,做出的回应只是闭上眼。
那个只见过一面的心高气傲的公孙三小姐?
风华绝代的红装?飞掷而来的鱼肠短剑?
都是她?
睁开眼后,他的回答让萧素素错愕。
“我不知道她是谁。”
“世人都知那是公孙三小姐的名号。你不知?”
“不知!”
“你喜欢她?”
“……”沉默许久后,“是!”
萧素素看着他的眼睛。
坚定却又迷茫。
“你谢家也是一方豪强,不去提亲?”
“去过!”
飞掷的鱼肠和那一掌终究将他打出公孙家的门外。
她说过:“那扇门、那道槛拦住了江湖人。”
“你也不例外?”萧素素颇感兴趣。
“是的,我终究是个江湖人。”
“真是差劲!”萧素素撇了撇嘴。
谢青云抬头望天,只有横梁。
萧素素又问:“你觉得我怎么样?”
“白衣女侠,绝世风华!”
“如何?”
“美极了!”语气中尽是称赞。
“那你喜欢我吗?”那双眼睛里闪着光,太耀眼。
谢青云终究没去看。
吐了一口气。
“远观近看皆可,不敢……”
话未说完,巴掌已经贴在脸上。
换来“无趣”二字后,便终日不与和他讲话。
白衣女侠,九尺红装,江湖双璧。
即便是他也不敢去想。
下雨了。
院子里变得泥泞,白衣女侠爱极了干净,却并没有进屋,仿佛屋外有什么好看景物。
雨水浸透白衣,雨中朦胧。
谢青云入屋,从墙上去下一把破伞。
因为实在没有一把好伞。
绝代剑客走到白衣女侠身边,撑起伞。
“这雨着实大了些,回去?”
白衣女侠赌气道:“不去!”
“那也可怜可怜我,免得日后麻烦不是?”谢青云道。
“你还是去寻你那九尺红装。”萧素素说。
谢青云眼神复杂。
“不去!”
“呵呵……”这是冷笑。
谢青云看了她一眼,雨停了,伞还未收。
“你我都是江湖人。”
“怎样?”白衣女侠眼圈有些红。
“江湖人都爱酒!你喝酒吗?”谢青云问。
白衣女侠点头。
是日,时至深夜,两人皆醉。
谢青云终究还是没去找那九尺红装,也未得到那白衣女侠。
年底的时候两人分道扬镳。
走时剑客送女侠一壶酒。
“醉生梦死居的忘生给你。”
感觉言语单调的年轻剑客又补充道:“少喝些。”
白衣女侠点头,飞马扬尘,终不顾。
黑衣剑客背负剑匣,浪迹天涯。
走了许久,黑衣剑客远望,无人;白衣女侠住马,不禁回看,亦无人;又坚毅前行。
清风卷尘,入梦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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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白衣女侠,九尺红装
爱穿红装的公孙家三小姐在江湖上也闯下了不小名声。
名声和剑法在各大世家之间传遍,随着而来的便是多如牛毛的求亲。
独独谢家不动作,当时那硬受一掌的谢姓少年终究是没有跨过那一尺门槛。
九尺红装也在不归家,江湖远大,总会寻得一人可伴余生,没必要在家中还带着一张张面具。
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
红衣女子只身入江湖,不再受家族庇佑。
她又换了个名字,萧素素,脱下红衣换做白衣,那模样比起那些个少年侠客,更显英气。
于是她更爱这身装束,江湖百晓生重评天下美女,将其排在第二,在红衣之后。
人人都说两人是江湖双璧,娶到一人便是几辈子修来福分。
但江湖庸人极多,见到这些美女每每自惭形骸。
白衣女侠专治采花大盗,侠骨留香大抵能形容一二。
化名萧素素之后的她还名列年轻才俊榜单第十,在李忘尘之后,不过李忘尘将要年满三十,倒是也要往前一名。
第一名是名叫谢青云的人,萧素素记得,这人当时被她打出门槛,没想到现如今竟然如此厉害了?
可是后来怎么不再来?
年纪轻轻的女侠自然不知道江湖上爱名声的人自然多过爱美女钱财的人,无疑将这位谢家公子推到那一尺门槛之外好远好远。
只是,谢青云不是一位庸人,所以在多年厮杀下来不仅名声打响,还被江湖人安上一个忘恩负义的帽子。
至于忘了什么恩负了什么意,江湖上传闻极多,却没有确凿证据。
最具人气的应该是和李忘尘兄弟阋墙,两不相见。其言之凿凿似是本人亲眼见过。
两人自然不屑一顾。
李忘尘已近三十,到时候就没有那么多愣头青再来找他。
谢青云不过二十,只怕以后麻烦还有很多。
萧素素策马往南方三百里,在一个小镇落了脚,这里已经接近巴蜀地界。
传闻谢青云会在这里与排名第四的“断玉掌”杨峰比斗。
此时此刻的镇子上已是人满为患。
江湖人都喜欢凑热闹,总喜欢往人多的地方挤,即使那里只是死了一条老狗。
谢青云和杨峰打的比斗不胫而走,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但是谁也想不到,谢青云早在几天前就已经和杨峰比试过了。
所以接下来几天这里并没有什么看头。
萧素素不知情,但她并不是纯粹的江湖人,她来这儿也不是为了无聊的比斗了。
他只想看看当时谢家心高气盛的少爷,如今是个什么模样,仅此而已。
于是她同一群江湖人在这里等了三天。
人虽然越来越多,但还是没有看到主角。
直到第五天,来了一个老头。很多人都不认识他,但他那双眼睛几乎包含了世间所有的精明和睿智。
江湖百晓生,神龙见首不见尾传奇人物。
有人惊呼,有人不屑。
只一个老头便能品评天下高手?但是更多的人希望百晓生是一个老头。
老头总比年轻人更加的智慧,至少说句话能震慑得住所有人。
“一年之后,重评兵器谱。”
众人哗然,兵器谱终于要重评,原来已经过了二十年了。
江湖大事数不胜数,但是重评兵器谱依然是武林盛事。
武林盛事又向来不少献血人命,只怕不知多少人要为这天下第一的名头争得个流血漂橹。
比起谢杨二人之争,这场盛事无疑更加吸引众人。
但也有人将目光放在这个老头身上,争强好胜、争名逐利向来是这群人的本质。
还有谁比百晓生更负盛名?与其去争那子虚乌有的天下第一,守个二十年,不如宰了这百晓生,一了百了。
但他们个个都胆小如鼠。
所以竟是一人也不曾动手,尽数低眉。
百晓生也只注意到那人群角落里独自喝茶的白衣女侠。
白衣女侠也看了看她,却听得老人传音入密:“八月十五,沧澜江。”
白衣女侠点头,如今是初一,她还要早些赶到。
于是乎,老头不屑的看着众人,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白衣女侠策马扬尘直往沧澜江而去。
一年后重评兵器谱的事情不消半月便传遍江湖。无数人又盯着前任天下第一——“魏北雄”。
六十岁的魏北雄早已归隐多年,但是他的那双手也要让天下所有高手尽数折腰。
没有人知道他在哪儿下单所有人都知道,杀了他,兵器谱上自己的排名一定不低。
这是他们信奉的真理。
……
八月十五,中秋。
秋风萧瑟,银月如盘。
整个沧澜江上银波点点。
谢青云驾着一叶扁舟,着一袭黑衣,背着剑匣。人人都知道谢青云的剑匣里不是什么宝剑名器,只不过是几十斤精铁打造出的一柄普通铁剑。
那剑被称为“惊神”,传说他一剑可惊天上宫阙,可惊天上人;可落日月星辰。虽然只是以讹传讹的说法,但也说明他剑法超神,神鬼莫测。
谢青云自然有这天赋。
他今年二十岁。
他在等人。
那人迟迟不出现,但是他等的起。自从与李忘尘相别已有两年时间,这两年他可真是不好过。
至少已经有不少好事着将他与二十年前的魏北雄相提并论。
同样的武艺高超,天赋绝伦。
来找麻烦的人也数不胜数。
两个时辰,只来一个人。
白衣女侠策马千里,终于赶到。
只一眼,谢青云便知不是她,便不再多看。
自然也就没认出白衣女侠就是爱着九尺红装的公孙三小姐。
萧素素也不去辩解,因为已经有人来了。
六十岁的老人亦是驾着扁舟,整个人如同一杆标枪站立船头,白色虬髯随风飘荡,天地间似乎没有什么事物能打动他。
萧素素心头一惊,“魏北雄?!”
谢青云自然也认得出来,此时此刻他们眼中只有彼此。
两船相隔十丈,两人立在船头。
月光倾洒,两条人影跳向半空。
拳罡,剑气。
金铁交鸣,互不相让。
沧澜江水掀起三丈波浪,打得周遭渔船尽数翻腾。
不过数十招,魁梧人影由半空落下,黑色削长人影手持长剑站立墙头。
六十岁的魏北雄始终是老了,没有使他折腰。
魏北雄飘尸沧澜,终不复当年,黑衣神剑也血洒沧澜,身受重伤。
白衣女侠踏波而行,落在舟头。谢青云却再也支撑不住,献血孱孱流出。
白衣染红,红白相间。
萧素素娇嗔:“还要逞强?”
谢青云早已意识模糊,只是呓语:“鱼肠飞霜,九尺红装。”
萧素素终究还是展出笑颜。
而那魏北雄的尸体早已不知飘向何方。
清风卷尘,入梦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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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杯中酒
初涉江湖那会儿,谢青云便勾搭上醉生梦死居李家的少年公子李忘尘。
醉生梦死居就是家卖酒的,这是所有人眼里的李家,但是只有少数人知道这个李家是李白的那个李。
李白号称诗酒剑三绝。泼墨千篇,流芳百世;天子呼来不上船,自号臣是酒中仙;这是世人眼中的他。
似李白这般豪放潇洒的人又怎会不练剑?
诗酒已是双绝,练剑自然也要练出名头。
但李白练剑天赋并非绝顶,遍访名家才习得些许三流剑法。于是负气之下归隐,与野兽草虫为伍,深入浅出二三十年,这期间,他的朋友对外宣称这人已经死了。
直到八九十岁的时候才携剑出山。
没人知道这二三十年他经历了什么,这个突然出现的老头杀尽国寇家贼,带领江湖人北上抵御匈奴,一柄谪仙剑总是流淌着滚滚热血。
后来又再度归隐,因为他酒瘾犯了。
随后,自酿美酒无数,独留一枚。后世称这酒为“忘尘”。
李白始终是个骄傲人,所以把稍次一些的剑排在第三,并留下青莲剑典一部供后人练习。
李忘尘爱喝酒,爱练剑,但不爱写诗。他比谢青云年长十岁,这二十五年来做的唯一被家中长辈称赞的事就是酿出了“忘生”酒。
忘生酒没有什么特色,只是独受江湖儿女推崇,因为它够劲,够烈。
谢青云第一次喝忘生,一是因为醉生梦死居的名头,二是因为李忘尘自吹自擂这酒多么好喝。
上了贼船自然要与贼谋事。
第一口喝下去差点没提剑杀了李忘尘,那感觉简直就是火焰滚过喉咙,直入肠胃,又将所有东西烧尽。
可是酒劲来得极快,谢青云本就酒量不济,倒在床上睡了一天。
李忘尘独自一人喃喃:“忘生酒极烈,饮者必然昏睡,忘却生命烦恼,留得清静自在。”
人人都说忘生乃江湖莽人喝的下等酒,唯独在烦恼无尽时,才知其中滋味。
他俩一起做的一件事,就是跑到皇帝老儿的脑袋上撒了一泡尿,然后将皇宫朝堂前的雕栏玉砌敲下好大一块。
“你要这东西干嘛?”谢青云一脸不解。
李忘尘将玉石放进随身携带的包里,笑道:“都说自家东西哪有别家东西好,皇帝老儿拿着这些东西也没什么用,我拿去还能装一些黄汤。”
“装黄汤?这东西能装?”谢青云饶有兴趣问道。
“我李家做酒行生意已有数百年,自然能做酒具。”李忘尘说道,“这玉可是好玉!”
“嗯……拿来卖了还可卖些酒钱!”谢青云道。
“俗气!”李忘尘瞪着谢青云,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我可没钱买酒,拿酒具做什么?”谢青云无奈道。
“没酒我送你,我这里无数好酒!”李忘尘笑道。
“忘生?”谢青云眼中无不揶揄。
李忘尘踢了他一脚,骂道:“滚!”
谢青云还真就顺着石阶滚了下去。边滚边笑:“怪不得你李家不让你开门做生意!”
李忘尘叫道:“你说说为啥?!”
“你他妈做的都是亏本生意,不成气候!”谢青云大笑道,已然站起了身。
李忘尘也站起身。
有句话叫六扇门中好修行,江湖人始终想挤进这皇朝是非之中。而此时已经有无数高手翻过墙头,越过屋顶。
“你说今天能出去吗?”李忘尘道。
谢青云:“你当真小看我谢家的轻功!”
“听说武当梯云纵冠绝天下……”李忘尘言下之意无非是说你谢家轻功不过如此。
谢青云二话不说,别提气纵身,以极快的速度翻上紫禁之巅,大叫一声,人已经无影无踪。
李忘尘骂了一声,叫道:“武当梯云纵,真不要脸!”
于是当年武当受了无妄之灾,害得武当闭山三年,不招收弟子,门下弟子也不得出山。对外称“修行”
这件事总是被李忘尘拿出来说,不知怎么就被旁人听了去,三年后被武当山的人追遍了大半个江湖。
当时武当大弟子张明性将武当内家绵掌功夫练得炉火纯青,外修两仪剑法。在江湖上名气十足。
三人于江南无名之地遭遇,周边都是草木,不高。
三人三角站定,各自执剑。
初始,李忘尘使青莲剑典中第三式应对,剑法飘灵。
张明性剑法如封似闭不给半点可趁之机,绵掌掌力经长剑而入体内。
小败,退步三尺。
接着谢青云长剑直入张明性剑势,其剑法不具江湖任何一家一派之形貌,容纳百川,已有大家风范。
谢青云果断弃剑,深知其乃平生少见大敌,以双掌卸去对方攻击,并用太极拳将其扔出数丈。
后来,谢青云两人负伤,张明性因强行使用太极拳中的四两拨千斤而伤及根基,再度回山苦修。
武当山便少去自寻麻烦。
毕竟对方家世不薄,只能吃个哑巴亏。
“那姓张的真是厉害,剑法已尽得其中真髓,只怕再过二十年,武当山又得出一个变态。”
“他掌法不错……”谢青云说道,“我不是对手。”
“当然不错,人家掌力可以隔山打牛……二三十年的水磨功夫终究不是我们能比的。”李忘尘叹道。
谢青云用手中剑敲了下李忘尘脑袋:“谁叫你当年大呼小叫。”
“哈……哈哈,你要不使梯云纵我也不会骂,要怪就怪你自己。”李忘尘道。
谢青云作势欲打,李忘尘抱头鼠窜,不过终究是放下手,苦笑道:“我俩估计会有麻烦了。”
“为何?”李忘尘道,“麻烦会自己来?”
“张明性败了,武当自然要吃哑巴亏,不可能再派人出来。”谢青云道。
李忘尘摸了下头:“那不就很好吗?”
谢青云道:“你想想,他们要是散播张明性被打败的消息,会不会有很多人找咱俩?”
“有道理!”李忘尘道。
“那不就很麻烦?”谢青云道,“百晓生品评年轻才俊,张明性武功第五。”
“那就只能跑了!”李忘尘说道,“还得分开跑。”
两人相视一笑,对立,相互抱拳。
同道:“保重。”
清风卷尘,入梦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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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中酒,匣中剑,入青山。
谢青云自断双手,负剑入山——这估计是近几年在江湖中最热门的话题。没有人能想到一位剑客会在如日中天、风头正盛的时候选择归隐,甚至毁去自身前途。
他该不会是傻了吧?
每个人都这么想。
但其中的故事又是多么耐人寻味呢?这也就谢青云自己明白了。
谢青云归隐五年,江湖上又踊跃出更多的年轻才俊,逐渐地将这位当时享誉天下的人抛之脑后。
江湖永远这样,长江前浪推后浪,又无情的将后浪拍死。
一场大雨,为茫茫巍峨的云雾山平添几分神秘感。此处地处南疆与中原交界处,因为地理位置微妙关系,所以少有人至。但是在此间也会有些南疆百姓的聚居地。
谢青云负剑入山,这自然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但至于是哪座山却不为人知,有人说在西域的昆仑山脉,也有人说是隐者常去的终南山。
只不过,他们都没见到那两袖空荡荡,背负剑匣的谢青云;自然也没见到他们自以为的归隐侠客的落寞样子。
五年的时光对于整个江湖来说已经不短了,一个人能在江湖翻起多少浪花也就那么几年;江湖是永恒存在的地方,但是经受得住考验的人却寥寥无几。
谢青云经受住了吗?没有人去想这个问题。
阴谋诡计,爱恨情仇。
这才是江湖的写照。
……
谢青云自断双手,五年来已经习惯用双脚做事。
失去双手,身体自然少了平衡性,所以走路的时候总是不好控制的。
四十岁的年纪在他的脸上显现,鱼尾纹更像是刀刻,舒展不开。
他在砍柴,脚趾死死地扣住柴刀,真气凝而不发,一腿横扫面前手臂粗的树木。
咚——树倒了。
两袖空空的他自然没手去搬,但自然有人帮他。
在他身后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从树林里探头探脑的走出来,并且提了提裤子。
“嘿嘿……师傅!”他满是污泥的手在鼻子上搓了搓,毫不在意。
“走吧!”谢青云话变得少了。
这少年苦着脸,看着那满地倒下的树,嘀咕道:“这么多?”
“嫌多可以不拿!”谢青云淡淡说道,已经走远。
少年迅速的将地上收拾一番,噼里啪啦地跟上去。
谢青云住的地方有一片竹林,他喜欢竹,就在这里请人搭了两间房子。
他住了一间,少年住了一间。
少年不是他的亲人,他没有亲人。两人素不相识,但是相依为命。
“阿苦!”谢青云叫少年。
原来少年叫阿苦。
阿苦放下柴木,跑到谢青云的住所。
他很少进大叔的住所,虽然只是几步远。
里面干干净净,一张桌子,一张床,墙上挂着一个扁长匣子,就不能再多了。
甚至连个茶杯也没有。似乎他自己知道不会有什么人来找他。
“大叔,有什么事?”阿苦问道,心里却猜到了。
七月十四,每年都是这个日子。
“今日不必准备我的饭菜!”谢青云说,“时间还早,你去镇上走走。”
阿苦点点头,又走出去;然后在床下翻出一个箱子,里面放着银子,随便拿了几两就往镇上跑。
今天谢青云不想被打扰,五年来都是这样。
他先是从床底取出一个箱子,里面放了醉生梦死居自酿的“忘生”,杯子是从皇宫的雕栏玉砌上凿下来的,可盛好酒。
剑匣从墙上取下好好地放着。
里面只是一柄锈红的剑,那是一柄好剑,龙泉镇马师傅打的剑哪一柄不是好剑?
因为他只打造了一把剑。
东西齐了,他又从自己的发髻里取出一根发簪,专供女人的制式,但是少了几粒珍珠,可见本是名贵至极的,他又放在桌子上。
桌子上只有三样物事——酒,剑,簪子。
于是他先喝了一杯酒,剑他是再也不碰了的,但目光在那上面看了许久,又移到簪子上。
他总是怕,所以将簪子戴在头上,好让自己看不见,这样才能免去所有想念。
他一生做了许多事情,却很少坚持,却在这件事上显示出了超强的毅力。
否则也不会自断双手。
不碰,不见,不想。才会没有挂碍。
他十岁练剑,熟悉各家路数,可曾无敌,唯独过不了那一尺高的门槛和九尺红装。
……
谢青云第一次去剑道名家公孙家的时候才十五岁,离他步履江湖还有半月。
他已经习透世上所有上三流和下三流的剑法,这是他的天赋。
公孙家最著名的或许就是杜甫诗里的公孙大娘了,这篇诗的原稿还放在公孙家的经室之中的一部剑典之中。
他来这里看到的第一眼就知道古人诚不欺他;公孙家以剑和美人著称,入眼的自然无其他。
他此次来是来落定亲事的。
谢青云还记得他当时被晾在大堂内两个时辰,年少轻狂的他甚至还将公孙家无数江湖人公认的天下第一剑道世家的牌匾劈成了两段。
公孙家却也由着他,公孙家的名气岂是一块牌匾赋予的?而是无数年来的累积。
他们不管谢青云,因为终会是一家人。他们自然有这点自信,因为和谢青云定亲的是公孙家的三小姐——公孙红衣。
公孙红衣同她的名字一样,她爱穿红衣,这是她的象征,但是江湖上对她的印象还是她手中的两把剑,长剑名“飞霜”,短剑名:“鱼肠”。
名人配名剑,更何况是有名的美人?
江湖百晓生评点天下美人,将公孙红衣放在第一位。
当公孙红衣看到地上变成两段的牌匾时,手中鱼肠已经飞掷。身子像是离弦之箭跟着飞出,一掌击在谢青云胸上。
二人年龄相仿,功力相若。
谢青云始终动也未动。
心高气傲的三小姐只说了一句话。
“我公孙家一尺高的门槛拦住了所有江湖人,但也不是你一个谢家能跨过的。”
这句话被谢青云记在了心里,他只记得他当时笑了笑。
练剑五年的他从来给外人都是一副冷若冰霜的脸,年少故显老成。
然而那时的他却露出孩童般的稚笑。
他为何迟迟不动不还手?
只因那九尺长的红装是他此生见过的最美颜色。
清风卷尘,入梦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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