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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 程灵素——情到深处叹命薄 [打印本页]

作者: 421126llh    时间: 2012-2-23 12:28     标题: 程灵素——情到深处叹命薄

灵素这个名字,据她自己说,是出自两本医经的,可是听起来,却充满灵气,一如她黑亮的眼。
     她肌肤枯黄,脸有菜色,身形也单薄,可是却有一双明亮之极的眸子。
     有这样的名字这样的眼,又聪颖敏感的她,听到胡斐拿自己的名字说笑时,不禁喜动颜色,说道:
     “你总有法儿讨我欢喜。”
     那时候她还不曾见过那只玉凤,不知道他们的过往,不懂得他心里惦记的是另一个姑娘。
     在她凄苦的一生里,只有这极为短暂的时光,让她真正欢喜过。
     再聪慧的女子,也逃不开这个情字。
     一直想像,这样一个容貌平凡却独独有一双明亮之极的眼睛的女子是何模样。如果换上另一个男子,会不会为她的眼睛而痴迷深陷,不再以为她平凡。可惜她遇见的是胡斐。她的眼睛再有神,她本人再如何灵秀,胡斐也从未爱过,他心里的那个女子,美丽俏皮,抢过他的包袱,也令他在烂泥里呆过,他下河洗澡,她会偷偷拿走他的衣裳。可是偏又不止是俏皮,她依然有女孩子细腻的心思,会将他的衣服洗净补好,还会在包袱里添上一只凤凰。
     这样的女子被他爱上,本也无可厚非。何况,他们本就相识在先。
     只是他却不该,搅动了另一个少女的心事。如果不能怨他,那么灵素,她只好去怨自己的命运。
     未曾遇上他之前,她的师傅逝去,同门师兄师姐又都冷血无情。她不曾希翼爱情,只是静静培植药草,钻研使毒防毒的法子,也学习药王神篇的医治法门。
     心里如果不知道情爱的滋味,即使是一个人伴着日出日落,应该也觉得安宁平和。
     所以,胡斐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只专注于花草,连笑容也懒得给予这个陌生的男子。
     但她毕竟未见过这样心地仁厚的人。尽管面不改色,心却已悄悄悸动。
     胡斐怕马踏坏她辛苦种植的药草,小心的牵引着马儿。仅仅如此,就足以令她心动。
     于是她救他,第一次救他,给了他两棵蓝花。
     给他花的时候,他却心感不耐,只是出于礼貌而道谢,顺手把花放入怀里。
     她指使他挑粪浇花,尽管没有说什么感谢他的话,却救了他。
     因为这两棵蓝花可以解她的师兄夫妇布下的毒,而且,要等天黑之后,毒性弱了,花才足以克制毒性。
     所以让他劳作,又故意指点他绕老远的路去药王庄,尽管有意试探,但更多的不过是要拖延时间等到天黑,还是为了他。
     看到他老老实实挑着粪,忍受她的挑剔,她的心里也有一丝丝欢喜吧。
     他去药王庄的时候,她早算好他回来的时间,饭菜都做得香喷喷热腾腾。
     她不是个热情好客的女子,可是与他初识,就做得像个主妇的样子。
     和他一起去救二师兄的儿子小铁,也为铁匠报了仇,离开的时候,他还是细心的捡起那束进门时放下的蓝花,那是她第一次见面时送她的。她只是晃了他一眼,但想必已甜在心头。
     既然不爱她,何必让她感动?他还不如,在花上踏上一脚,或许可以早日断了她的相思。
     她曾问他,如果那蓝花不美,他还会收着吗?
     他答不上来。
     问的是花,但亦如她在他心中的地位。
     灵素知道,自己不美丽,在小的时候,姐姐就讥笑过她,于是她把所有的镜子扔进了井里,可是从井水中发现,不美还是不美。
     尽管如此,在爱上一个人之后,还是和天下所有的女子一样盼着他也钟情于自己。
     见到了胡斐包袱里的玉凤,她强抑心中的酸楚笑着打趣说这玉凤是他价值连城的宝贝。
     可是等到他要认自己作妹子时,她怎样强装也无法平静下来。
     于是她像是发了狂一般说着:
     “人人都说八拜之交,咱们得磕足八个头......一、二、三、四......嗯,我做妹妹,多磕两个。”
     再怎样坚强地用狂态来掩饰,也瞒不过自己,因为心会那样疼痛。
     既然是要认她做妹子,何必让她的心忽喜忽悲,说的像是要娶她一般?
     胡斐说:“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肯不肯答允,不知我是否高攀得上?”
     她以为,他所求的是婚姻,因此身子一震,颤声道:“你......你说什么?”耳根子和脸颊都羞红一片。
     可是下一秒,等待她的却是无人知晓的痛楚。
     她忍着不哭,却发了狂似的去结拜。
     这一日直到黄昏,始终不再与他说一句话,再说话的时候,已调整了自己的角色,专心的做一个聪颖体贴的好妹子。
     这个身份一直伴随着她,直到她香消玉陨。
     诀别之际,她柔情无限的瞧着胡斐,从药囊中取出两种药粉,替他敷在手背,又取出一粒黄色药丸,塞在他口中,低低地道:“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胡斐只想张口大叫:“我不要你这样,不要你这样!”可是如果不这样做,又能如何?
     她取出圆性送给她的那只玉凤,凄然瞧了一会,用一块手帕包了,放在胡斐怀里。再取出一枝蜡烛,插在神像前的烛台之上,一转念间,从包中另取一枝较细的蜡烛,拗去半截,晃火摺点燃了,放在后院天井中,让蜡烛烧了一会,再取回来放在烛台之旁,另行取一枝新烛插上烛台。
     临死前依然打算好了一切,怎样清理门户,怎样让胡斐不自尽都想好了,再没什么不放心。
     她一直是这样聪颖,可是再聪慧也得不到她想要的爱情。
     欠缺的,是不是只是美丽而已?
     如果注定了聪颖而相貌平凡的女子不能为他所喜,可不可以从来就不曾遇见?
     倘若时光可以逆转,她还愿不愿意在自己青春年少的时候看到这个男子细心牵引着马不去踏坏她的花草,愿不愿意抑制住苦涩的相思与他共处。愿不愿意藏起满腹的心事照料他直至成为他的妹子?
     在她死前,那样义无反顾的去救她的结义大哥,心里一定是又哀伤又欢喜。以后,再也不能见到他,再有什么麻烦,也不能替他阻挡。可是他因为自己而活过来,自己终于在临死前还可以为他做一点事。
     他会记得自己吗?在他和佳人甜蜜相依的时候,会不会偶尔想起那一年,有一个并不美丽的女子不顾性命的救了自己?
     记得抑或忘记,又有什么不同呢?他记得她,却在她生前不曾体会过她的落寞,他不记得她,对于已死的灵素,又有什么要紧。
     在她活着的时候,他觉得她聪明,所以有时也会惧怕;他觉得她不漂亮,所以不曾想过花一点心思走进她的心事;他觉得她应该是独立而坚强,所以用兄妹的名义隔断她的爱意。
     如果她没有死,除了多收获一份感激之外,也不会再有别的什么。她依然要一个人忍着痛咀嚼着孤单,要一个人去面对几十年漫长的岁月,心里的他却始终无法割舍,这样的日子,想必也是煎熬。
     等到她白发满头,回想一生,又未尝不是一辈子的心疼?
     不如就让一切早些完结,以飞蛾扑火般的壮烈与决绝,用生命给这份单相思做个了断,或许,这对于她,反而是最好的收场。
     死是生命的终止,但也从此终止了她苦涩的爱恋。
     从此以后,她的心再也不会疼。再也不用计较他十遍八遍挂在心的,是另一个姑娘。再也不会为他掉一滴泪。
     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
    从来就无人爱怜,活着本也无什么意趣。
    来世,若有来世,一定不要再遇上同样的男子同样的事。
作者: gengyufei    时间: 2012-2-23 13:19

只记得小时候看的龚慈恩扮演的程灵素的样子了,情节已经没什么印象,趁机温习一下:)
作者: zhwlyfx    时间: 2012-2-23 23:07

程灵素太悲剧了啊,
作者: leslieyim    时间: 2012-2-24 00:11

金庸筆下女子甚多,最喜歡程靈素,敢愛敢恨,忠實自己的心,即使知道是死路也要走下去,這份真遠比什麽乖巧聰明來的吸引人
作者: xiaoyu2000    时间: 2012-2-24 22:35

最喜欢程灵素了,为什么她的命运那么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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